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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教師/麥耀光
學歷/多倫多大學(
B.A.)、加拿大安省神學院(M.Div))、美國西南浸信會神學院(婚姻家庭諮商碩士(M.A.)、宗教教育碩士(M.A.)、及哲學博士(Ph. D
經歷/曾任:牧師、代理教牧博士科主任  現任:本院專任老師
(2005年起)、牧育部部長

    一位助人者應有什麼裝備?需要接受怎樣的訓練?美國諮商課程委員會評鑑大專學校碩士課程的標準有三大領域:教導didactic、實際經驗experiential和督導supervision。教導領域集中在認知層面,是知識的基礎。當中有各種的理論科目,除了明白不同諮商理論及不同治療方法和議題外,諮商倫理是必修課程。

信徒都曉得以基督徒倫理作行事為人及作決定的原則,還需要所謂的諮商倫理嗎?難道聖經權威不是比一般的專業守則更高超嗎?基督徒參與輔導協談服事,有需要遵守社會上專業團體的倫理守則嗎?這些非基督徒組織所定的守則,並不是以聖經為依據的人本理念,信徒有必要作參考嗎?其實,基督徒心理學家研究和比較基督倫理與助人的專業守則後,發現專業倫理守則,是很少與基督教倫理互相抵觸(注1)。

專業倫理守則協助輔導員提供作倫理抉擇的指引。一位遵守倫理守則的協談員應如何看諮商的目的呢?台灣《中國輔導學會諮商專業倫理守則》90年版)1.1.條清楚說明:「諮商的主要目的在維護當事人的基本權益,並促進當事人及社會的福祉。」(注2)唯有協談員遵守1.2.條:「認識倫理守則:諮商師應確認其專業操守會影響本專業的聲譽及社會大眾的信任,自應謹言慎行,知悉並謹遵其專業倫理守則。」這樣,社會大眾才能得到保障。

在這裡與讀者分享輔導員的責任中兩條守則,就是專業知能competency和能力限制。提供勝任的治療是協談員的專業責任,《中國輔導學會諮商專業倫理守則》3.1.2.條指出:「專業知能:為有效提供諮商專業服務,諮商師應接受適當的諮商專業教育及訓練,具備最低限度的專業知能。」就是說助人者必須接受基本的教育和訓練。另外,沒有受某種特殊的訓練,就不應使用,如催眠或性治療。 一位專業人士也應承認自己的專業能力及其能力限制,《中國輔導學會諮商專業倫理守則》3.1.4.條註明:「能力限制:諮商師應覺知自己的專業知能限制,不得接受或處理超越個人專業知能的個案。」

在協談過程中,治療師可能面對各樣的倫理挑戰。在作倫理決定的步驟中,下列的道德原則提供協談員一個重要指標:1.免受傷害權Do not Harm2.自主權Respecting Autonomy3.受益權Benefiting Others4.公平待遇權Being Just5.要求忠誠權Being Faithful6.尊嚴According Dignity7.關懷與憐恤Treating others with Caring and Compassion8.追求卓越Pursuit of Excellence9.負起責任Accepting Accountability(注3)。

因此,一個有責任感的輔導員應有三方面的倫理行動,就是:(一)要有成熟的倫理思考能力,(二)能做合理的倫理判斷,和(三)能熟悉及尊重倫理原則(注4)。

在教會參與協談的同工,應按現有的專業倫理守則來協助求助者,以致教會所提供的協談事工是具有專業水準的。

注釋:

1. 孫德司著,熊小玲譯《基督教諮商倫理》台北:華神,200317頁。

2.《中國輔導學會諮商專業倫理守則(90年版)》。

3. Gerald Koocher and Patricia Keith-Spiegel, Ethics in Psychology, 2nd e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4-5.

4. 牛格正,《諮商專業倫理》(台北:五南,1991),54-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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