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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程及論文
1.
教牧博士科之學生須修滿48學分,其中40學分為授課課程(十門課),8學分為論文。
2.
從其他(本院認可的)神學院轉入之學分數,最多不得超過12學分。
3.
論文提案(Proposal):修完5-6門課時,同學應先與科委員商討論文的方向後,提出至少十頁的Proposal,先交指導教授及科主任同意通過後方可進行撰寫論文,而Proposal就是論文第一章「導論」的濃縮。 Proposal
的內容應包含:題目、研究的性質、論文的目的、研究的範圍、進行方式、參考書目等。
4.
論文
(包括專文、計劃書/Project、手冊/Manual等,請參考入學後所分發的「論文手冊」):此8學分之課程2學分之「論文提案」,和6學分的畢業論文(約200頁、A4每頁約600-700字,總字數在十二萬左右)。
5.
授課課程要求
a.
每一授課課程(4學分)實際上課(講解及研討)時數為30小時,原則上集中四至五天內密集制完成。
b.
每一授課課程開課前四至六個月,按指定閱讀書目閱讀並寫報告(特別留意其內容對教會事工的涵義),於上課第一天繳交。(註:每門課的指定閱讀約為1400-1500頁)
■ 先修
成為本科正式生之前,可先修2門課(可取得正式學分),以便讓牧長們更多了解(體驗)本科的教學和其它相關事宜。(※
本科全年招生。相關事宜請洽886-2-2365-9151分機305洽林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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