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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
一、神學碩士科招收的對象是已具有道碩學位的傳道人。
二、本課程是為協助牧者、宣教士、教師強化其解經技巧、研究能力,同時尋求未來進修呼召的進深神學課程。
修業學分與年限
一、須修滿28學分,包含:
A. 18學分:6
門課程,每門3學分,必須包含4門主修課程。
B. 4學分:為必修seminar(需修四學期,每學期
1 學分)。
C. 6學分:為論文寫作(含附註及書目在內,需在100至130頁之間)。
【註:可選擇加修兩門與主修學系有關之課程,並撰寫 2份(15,000字以上)
報告取代論文寫作。】
二、修業年限
為配合國內傳道人在職進修之需要,研究生可用全修(兩年)或選修方式攻讀神學碩士課程,一般期限為五年。遇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呈交論文,但修讀神學碩士學位的總年數不得超過七年(包含休學或保留學籍期間)(註:全修生申請住校,以兩年為限)。
報考資格
一、蒙恩得救之基督徒,在生活與教會事奉上有美好見證者。
二、清楚奉神差遣,獻身一生專心全職事奉主者。
三、學歷:
1.本院認可之神學院道學碩士科畢業。
2.或先獲得神學學士後,於本院聖經碩士科畢業。
3.畢業總平均成績達到85分(B)以上。
4.一律須曾修過一年希臘文。
5.報考舊約主修者須修畢一年希伯來文。
6.報考新約主修者需修過一年希伯來文(可於入學第一年補修完成),且需修過
至少一學期的希臘文解經或希臘文中級文法。
四、事奉:
1.道學碩士科畢業後,至少事奉兩年以上。
2.本院道學碩士科畢業生亦可於應屆畢業時申請直接報考。
(招生委員會將針對報考者資料,詳加考量教會推薦及事奉成熟度,經整體評
估通過後,始准予參加考試。)
3.本院聖經碩士科畢業生報考者,必須於神學學士科畢業後,事奉五年或以上
,表現優異者,或於本院聖經碩士科畢業後,事奉五年或以上,表現優異者
(須經招生委員會在學歷與事奉整體評估認可後,始准予參加考試)。
五.、明確的研究方向:(報名時須提交兩份報告)
1.學術研究報告(主題與內容須符合報考之組別,字數約5000-8000字)。
2.入學後之研究計劃。需詳列研究主題、意義及方法等相關議題。
報名手續
一、推薦書三份:一份「師長推薦書」,需由道學碩士科師長填寫;兩份「事工推
薦書」,一份需由其事奉之監督人寫,另一份需由長執會或同工團寫。推薦書
需用本院提供之表格填寫,並由推薦人直接寄交本院「神學碩士科招生委員
會」。
二、須繳交兩份報告: 參考範例
1.學術研究報告
(依報考之組別,繳交相關的報告)。
2.未來入學後之研究計劃。
註:上兩份報告,每份字數要求(約5000-8000字),列為入學資料的審核。
三、填寫報名表格,包括「得救及差遣見證書」一份(1000字左右,本院道學碩士
畢業者可免填寫此見證書),和「進修神學碩士科之原因」見證書一份。
四、檢具以下項目﹕
1.道學碩士之完整學業成績單及畢業證書影印本各一份。
2.體格檢查表乙份,包括X光透視VDRL之驗血報告。
3.最近(半年之內)二吋之半身脫帽照片三張。
4.報名費:
(1)國內考生新台幣1,600元整,海外考生美金125元,一併繳交本院「招生
委員會」審核。(國內可用郵政00163740帳號劃撥本院)
(2)本院應屆畢業生報考,可免考「心理衛生問卷」。新台幣1,100元整。
五、申請道碩學分轉入神碩:
1.需為道碩90學分之外、聖碩60學分以外的超修學分,且成績在85分以上。
2.為六年之內所修學分,至多轉3學分。
3.限本院「神碩與道碩合開」之課程。
4.需於報考神碩科時提出轉學分之申請,並經招生委員會審核通過。
5.需補繳交道碩與神碩學分費之差額。
六、所有表格、證件、附件及推薦書須於招生行事曆規定之報名截止日期前全部送
抵本院。經「招生委員會」審核後,通知獲准者參加考試之時間與地點。
考試內容
一、筆試:
1.中文:測驗閱讀理解和作文寫作表達能力(華人神學院畢業者免試)。
2.神學英文:主要測驗閱讀英文神學書籍能力(英語神學院畢業者免試)。
(三年內曾獲托福考試「網路測驗70分」、「電腦化測驗195分」、「紙筆測
驗525分」或者全民英檢通過中高級測驗以上者,可憑證明文件免試「神學
英文」。)
3.心理衛生問卷(本院應屆畢業生免試)
二、口試:約35分鐘左右之面談。
(本科報名時間 2008年1月14日至5月09日止。相關事宜請洽
02-2365-9151分機
219莊姐妹或e-mail:grace@ces.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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