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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內敬愛的華神之友平安:
今年九月廿日,家父被摩托車撞倒,一週後去世,享年八十二歲。其實他最近幾年身體都不錯,每週都來華神與內人學習英文。但是上帝選擇用這種方式把他接回天家,我們心中雖然不捨,仍感謝神沒有讓他受太多的痛苦。我們對肇事者也沒有責怪與怨恨。謝謝您陪伴我們家走過這段艱難的日子。
連我在內,華神今年有四位同工的父親或母親離世安息,一位退休老同工歸回天家,另有一位同學,孩子甫出生就沒有呼吸,不到一週就被主接去。接連面對喪親的創痛,讓我們不斷深思生命與死亡,苦難與榮耀。
死亡是人生不斷的威脅,雖然看不見,卻是那樣真實。一方面,死亡是人生最自然的事,因為「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來九27);但是另一方面,死亡卻是最不自然的事,因為死亡是罪帶來的懲罰(羅六23)。
華人傳統上對生命終結多持逃避及否認的態度。例如,論語先進篇記載,子路問曰:「敢問死?」子曰:「未知生,焉知死?」莊子齊物論也說:「萬物同府,死生同狀,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佛家更講人死如燈滅,或以輪迴之說規避死後的去處。
相反的,聖經對生命與死亡,卻有全面且積極的教導。人有兩種「生」與兩種「死」。人不但有肉身的生與肉身的死,更有屬靈的生與屬靈的死。
肉身的生命不僅來自父母的生育,更源自上帝的創造(創二7;詩一百卅九13-16)。肉身的死亡,指身體機能完全停止(撒下十四14;羅六23;來九27)。
可是人還得面對屬靈的生與屬靈的死。屬靈的死亡,指人因著自己的罪而不能回應神,與神隔絕,甚至與神為敵(約五24-25,八21、24;羅六23;弗二1;啟三1)。這樣的人還得經歷第二次的死,永遠與神相隔(太十28;啟二11,廿6、14-15,廿一8)。
然而人若經歷重生,得著屬靈的新生命,就無需經歷第二次的死,更不必害怕死亡。因為他已經向罪死,且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而與罪斷絕一切關係(羅六4、6、11)。
從來沒有人喜歡死亡,可是耶穌的出生卻是為了死亡。祂的一生就是從伯利恆到各各他,從馬槽到十字架。然而空的墳墓見證陰間的權勢不能勝過祂,死亡的毒鉤不能拘禁祂。基督經歷死亡,卻拯救人類脫離死亡,因為祂「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祂死,教人得生。祂從死裡復活,更帶來榮耀的盼望。因此新約把信徒的死亡說成「睡了」,而不是「死亡」(帖前四14),因為死亡不是生命的結束,而是被主接到榮耀裡,生命以另外一種形式存在。
伯利恆的耶穌誕生禮拜堂,有一個早期教父耶柔米的雕像,因他曾在此數十年,把聖經譯成拉丁文,就是有名的武加大譯本。我們參訪這古教堂時,被這雕像吸引,但見他眼望遠方,手上卻拿著骷髏頭。在基督裡,短暫的塵世生命,卻換來永世的榮耀。
您的福音夥伴
賴建國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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