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訊 419
  
  

 2005 年九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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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饒恕是什麼  ■  延伸部課程綜覽
        

專任教師兼諮商中心主任 張宰金

 引言:

    有人說:「選擇報復而不是饒恕的人,需要自掘兩個墳墓,一個為仇敵,一個為自己。」C. S. Lewis 說:饒恕是超越人類所謂的公正,它赦免那些完全無法寬恕的罪行( 1)。當我們以負面的態度重溫其他人傷害我們的記憶時,就像再一次舔自己的傷口,似乎有一種輕微的安撫作用,但是,事實上,它會變成培植怨恨之菌的溫床,甚至使它成為苦毒和憎恨的心癌。

     反之,饒恕能使人重獲痊癒、健康、自由、平安。

    每個不饒恕的人,都能舉出很多不饒恕的理由,並且大多數會認為自己的傷害,比別人更大、更慘。但是,我們的確看到有些更大、更慘的悲劇受害者,卻能在饒恕中重獲自由,再度展翅!「饒恕」不是什麼?「饒恕」是什麼?讓我們來探討這個主題。

1.饒恕不是

             一種感覺或情緒
    仇恨和憤怒是情緒,苦毒、怨恨也是情緒。這些負面情緒,顯露出一個人在靈魂深處不饒恕的情況。但饒恕與否本身不是一種情緒,卻是情緒之根,它深植於一個人的心靈。在一個人內心最深的隱密處,不饒恕是製造負向情緒的工廠。

    情緒就像一個人發燒一樣,顯露出他的體內有疾病或細菌感染,正在發炎。醫師在治療時絕不能只是一再退燒,卻忽視發炎的病因。情緒也像防火警報器,當警報響起時,正表示附近有煙、有火,消防隊員來處理時,絕不能只是拔去警報器,使它不叫,卻忽視不顧火源。

    同樣地,處理苦毒、仇恨、憤怒、怨氣各種情緒,勢必針對「饒恕」來處理,才能有效治本。因此,我們必須了解:饒恕不是一種感覺或情緒,饒恕是一項意志的選擇和決定。而當一個人下決心,選擇饒恕之後,這個人的情緒會隨之改善。

2.饒恕不是

             遺忘
    我們常聽人用英文講forgive and forget ,好像饒恕就是遺忘。一個人腦部的記憶庫不會因這人選擇饒恕而扭轉開關,清除存檔。遺忘是一種被動的過程,例如一個人在事件發生之後,經過長時間流逝,記憶中的事會褪色,甚至被隱藏在庫存的更深處,但是它還在庫中,只是被積在更深處。而饒恕是一種主動的過程,將被傷害的事件,改寫成另一個程式,以致於當這個事件的檔案被開啟時,它以一個新的面貌出現,而不能再引發負面的情緒,或是所引發的情緒,已不再有殺傷力或破壞力。當上帝說:「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賽四十三25)這不是說上帝記不得我們的罪惡,而是祂決定不需要再重新開啟舊檔案。一旦被饒恕,就不再需要開庭重審了。當上帝決定饒恕我們的罪惡,祂就不再去想,也不再談論這件罪了。同樣地,當我們決定饒恕他人時,也是有意識的決定不再想、不再談論這件被傷害、被得罪的事件。當然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需要決心加上毅力和努力才能達成。但是,當我們決定如此做的時候,一次又一次的操練饒恕,使得這個傷痕,逐漸得到醫治和痊癒,也越來越不能帶來傷害和痛苦。

3.饒恕不是

            為他人找藉口
    藉口好像在說:「沒關係的,無所謂的,你做的不是錯誤,你難以自制才會如此。」饒恕絕不是找藉口,饒恕之所以需要付出代價去饒恕,正說明了一個人的確受到傷害,的確被得罪,而那個傷害者的確是錯誤的,這才需要饒恕。饒恕是說:「我們都知道你做錯了,而且沒有藉口。但是,因為上帝吩咐我要饒恕,因此,我願意順服上帝的教訓,決定饒恕你。」饒恕才能真正處理罪的問題,「藉口」不能。

4.饒恕不是

             縱容罪惡

     上帝愛罪人,卻絕不會縱容罪惡,而罪惡本身,就帶著惡果──懲罰在裡面。饒恕也不是忽視正義,或不顧國家法律。正確的法律應該能平等地保護每個人該有的權利,及生命、財產的安全等。當人傷害他人,侵犯他人,因而觸犯民法或刑法時,還是得交由國家法律來審判。關於哥林多前書六1∼8所討論的法律訴訟問題,何時該訴諸法庭,不同的書籍都有討論,而Ken Sande 所寫的The Peacemaker 書中有很詳細討論如何用聖經的原則,處理人際衝突(注2)。

    饒恕是無條件地愛傷害自己的人,但同時,相信神是公義信實,為人伸冤的主,並且聖潔的神,恨惡罪惡。因此,受傷害者願意全心信靠上帝,把案件交託給審判萬人的上帝來處理,而不是自己來以報復解決。

5.饒恕不是

            壓抑自己,委屈求全
 
    有些人以為饒恕就是一再壓抑自己,委曲求全。例如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為了維持和睦──其實是虛假的和睦──而一再被傷害,甚至被殺死。這種壓抑自己,委曲求全是助紂為虐,不是饒恕。因為真正的饒恕也是為考慮到對方真正的益處,因此,有時需要勇敢、誠實而堅定的面質,使對方知錯悔罪,並接受治療,改變自己,而能達成雙方真實的和睦。

    饒恕更不是弱者的記號: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祂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廿三34)這絕不是因為耶穌是弱者,而是因為耶穌深知自己來世上的目的,也願意順服天父的旨意,成全救恩;祂是主動順服來完成天父的救贖計劃。這並不像某些人誤以為:敢暴怒的人才是勇者、強者。其實,這是大錯特錯;因為箴言十六32說:「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真正能做到饒恕者,才是強者。正如巴勒斯坦律師Raja Shehadeh 認為耶穌要百姓饒恕敵人,是有其道理的。他說:「饒恕的行動帶著許多大能。它維護了人性的尊嚴,讓我們有方法及能力行出饒恕…。它可能很難被了解,但是,就理想而論,饒恕帶來平安…。我們必須要饒恕(以色列人)對我們身上的傷害。」(注3)真實的饒恕是強者的記號。 

1.饒恕是 決定不再去想這件事

    不是因為遺忘,是因為它已被處理過了。耶利米書卅一34:「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參:賽四十三25)「不再記念」就是決定不再想它了。當我們「記念」一件事或一個人時,就是特別去想起它 或他。真實的饒恕是一個意志的決定,選擇不再將思想停留在這件事上。如上所說,在記憶的庫存中,它已被改寫,或重新詮釋,因此即使偶而被想起,也不再能帶來破壞性。並且饒恕是被傷害者主動決定不再特意去想起它,因為它已經被處理過了,不再需要使用心力停留在此。

2.饒恕是 決定不再把這件事重新翻出來做攻擊他人的武器或理由

    詩篇一三○34說:「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但在你有赦罪之恩,更叫人敬畏你。」「究察罪孽」有英文譯為「kept a record of sins」是保存罪案記錄。意思是說,上帝若保存罪案,並且重翻舊案來攻擊、審判罪人,有誰能站立,不被擊倒的?沒有一人能!而事實上詩篇一12說:「東離西有多遠,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饒恕就是將得罪的事件丟入深海,不再撈起,就是結案了,不再翻出來做為攻擊、傷害他人的理由。正如林前十三5所說的:「愛是不計算人的惡。」愛能改寫歷史的詮釋。這也是約瑟對他兄弟的饒恕,他從上帝的角度來看被傷害的歷史,並且重新詮釋:「現在,不要因為把我賣到這裡自憂自恨。這是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保全生命。……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給你們存留餘種在世上,又要大施拯救,保全你們的生命。這樣看來,差我到這裡來的不是你們,乃是神」(創四十五58)當約瑟從上帝救贖歷史的角度透視發生在他身上被傷害、被得罪的事件,他得到新的亮光和領悟,由於他對上帝的信心,和對人的愛心,使他不再活在報復情結中,因為實際上,以他一國宰相之地位,若他要翻舊案,這些曾經傷害過他的兄長,有誰能站立得住呢?但是約瑟決定不再把這個被傷害的歷史再拿出來攻擊他們,這就是饒恕。

3.饒恕是  決定不再談論這件事

    我曾經幫助一對夫妻,因為他們有溝通不良,造成彼此關係越來越惡劣。有一次,剛好遇到妻子的生日即將來臨,所以在協談完,我給這位丈夫一項家庭作業,讓他做計劃為妻子生日有所慶祝及表示。這位丈夫很誠心誠意要改進自己,並改善婚姻關係,因此,生日那天先安排好媬姆看小孩,再帶妻子去一間很有氣氛的餐廳吃飯,兩人相談甚歡。事後約談時,我先問當天情況如何?這位丈夫很開心,胸有成竹,很滿意的描述當天兩人快樂的約會。當我再問這位妻子她對這件事感受如何?她頭低著說:「這是我們結婚十三年來,他第一次想起我生日,這使我想起十三年來所受的苦
…。」她滿臉愁容,忽然這位丈夫臉上抹了一片烏雲,原先的喜形於色,一下子黯然無光,全都不見了。這對夫妻已經過幾次約談,並且兩人重新立約要彼此饒恕,從頭開始培養感情;過去的傷害已經處理了一段日子,應該可以再向前跨進一步,不需要在原地打轉了。但是當這位決定饒恕丈夫,並且宣稱已饒恕丈夫,願意從頭更新婚姻的妻子,卻在丈夫第一次努力改變過去,重新起步時,給他冷水澆頭!如果你是那位丈夫,你會有什麼感覺?你現在可以了解我為什麼說「饒恕是決定不再談論」了吧!

    饒恕就是不在口頭上提起過去的傷害事件和歷史。

   根據行為治療理論,當一個人的正面行為出現時,若能及時獲得正加強(positive enforcement),獲得鼓勵、獎賞,則這個正面行為將會再次出現,而且會越作越好。但是,上述那位妻子所說的反應,恰好是一項負加強,是對正面行為的一項打擊。很顯然這對夫妻,仍然必須再度處理彼此饒恕的問題──因為真實的饒恕,仍未產生。

四、饒恕是決定不再讓這件事成為你我之間的攔阻或阻隔,因而影響了你我之間的關係
    罪惡、傷害使人有阻隔,當亞當夏娃犯罪之後,原先兩人毫無遮攔的關係,如今立起了一道牆。因為亞當在上帝面前歸咎於夏娃,他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你想,聽在夏娃耳中,她會有怎樣的的感受?也許她在內心說:「亞當啊!亞當!你是一家之主,當我做錯,跌倒,你不但沒有盡責保護我,反而今天怪罪於我,你怎能叫我託付終身?怎能叫我再信任你呢?」不論如何,兩人之間勢必有了隔閡,不再能如先前在溝通上毫無遮攔。罪惡與傷害帶來的隔閡闔,惟有饒恕能除去這種攔阻。以賽亞書五十九
2說:「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參:羅六23

    當神饒恕人時,祂決定不再讓罪惡攔阻雙方的關係,而使神人和好。真實的饒恕就是決定不再讓過去的傷害事件,帶給雙方關係負面的影響。饒恕就是拆除隔閡,修造橋樑。

            後記:讀者若想進一步瞭解「饒恕」的機制,請參閱作者所寫的「饒恕的人有福了」一書,由華神出
                版社出版。

注釋
1. C. S. Lewis, Reading for meditation and reflection , ed., by Walter Hooper, New York : Harper Collins, 1996, P.63.
2. Ken Saude, The Peacdmaker, Grand Papids : Baker Books, 2001, pp.255~261.
3. Quoted by Caro J. Birkland in Studies : An Irish Quarterly Review, Vol.70, no.310, summer1989, P.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