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書報討論

 


《俗世中的上帝》

(台:雅歌,1999)

莫特曼著,曾念粵譯

問題意識:神學應介入公眾領域。[1] 基督教神學是一種公眾神學,他介入公眾事務中,他在基督帶來的上帝國盼望的光照下來反省共同福祉。

西方自啟蒙以來,創造者與受造的關係變成鐘錶匠與鐘錶的關係,上帝退出世界,隱居超越界,與歷史脫離。基督教逐漸退出公眾領域, 退居私人空間。基督教信仰關心個人得救,而非結構性的社會和全世界的得救。這種私有化神學將自己關在保留區內自憐自艾;在自己的象牙塔內,自以為義。

Moltmann主張一種去私有化的基督教,一種公眾神學,一種上帝國的神學。 

→理想的社會必須兼具個體自由和社會公義,而這必須放棄資本主義的富裕才能達成。 

本書三個部分歸類他近年所發表的文章,代表著他所關懷的三個面向:

政治:實踐向度
社會價值觀變遷:思想向度
宗教:超越向度

 

 Part I                

第一章:現代大計畫下的神學
 

1. 現代世界起源於彌賽亞盼望之精神

兩個起源:攻城掠地和運用科技干預自然

是一種新世界的異象,一種基督教的盼望,千禧年國度的盼望,引導歐洲基督徒發現新大陸,建立現代文明。他們相信已經發現地上樂園,新天新地降臨。基督聖徒與祂做王審判各族,治理全地。這種觀念 

2. 現代與次現代間的矛盾,或者,現代世界之終結

當自以為從前現代走向現代,其實是溣入次現代。彌賽亞主義表象下隱含醜陋一面:犧牲其他民族造就歐洲的進步(第一世界vs.第三世界)。並且,犧牲自然,建立人類文明(生態浩劫)。最後,第三世界的倒退拖垮第一世界。自然生態的破壞,造成人類的滅亡。現代性中對歷史發展和科技的樂觀,「歷史終結」「美麗新世界」變成危機。上帝之超越性消失之後,其臨在性也消失à信仰危機。 

3. 現代世界從生命之靈獲得重生

如何保證現代世界這個大計畫不失敗?

不要誇勝主義和千禧年主義,來臨中的上帝透過生命之靈臨在受苦人當中。我們是上帝的他者,現代性中的上帝在人的統治慾暴力中成了犧牲品。

現代的人性計畫以自由、平等、博愛為基礎。→接納他者

揚棄人類中心,以上帝為中心,人在生態有機體中,人不僅是理性與意志的主體,也是物質世界一員,具感官感覺,是地球有機體的一部分。

西方科技文明之大計畫已經為人類製造一場浩劫,我們已無法抽身,唯有徹底改造現代世界才有出路。   

第二章:契約或巨靈?新時代(modern time)開端的政治神學

1. 當前的課題

聯邦制或中央集權?

1651霍布斯:《巨靈-論教會及公民團體之本質、形式和權力》

問題:從神學反省民主政治神學和巨靈的敗亡

2. 契約的神學及反抗權

-加爾文:反抗逼迫信仰的統治者是宗教要求

-1560年長老會蘇格蘭宣言:保護無辜者生命,反抗暴政支持受壓迫者,是屬於榮耀上帝和愛鄰舍的行為。

-1572巴多羅買大屠殺

-墨爾內第一位運用契約神學提出反抗權:1)當掌權者的命令違背上律法,要遵守嗎? 2) 當掌權者的命令違背上律法要反抗嗎? 3)當掌權者將國家引向滅亡時,可以反抗嗎?  4)鄰國掌權者可否因為宗教理由幫助鄰國百姓?

墨爾內主張,如果暴君違背上帝律法,那統治權便歸還百姓。君王和百姓彼此擔保,避免偏離。

-美國革命的契約思想:從歐洲神權獨裁(出埃及)進入自由平等社會盟約。憲法意味著人民在上帝面前的協定,人民有義務反抗不合理違反人性的權力運作。反抗暴政=對上帝順服 

3. 巨靈:必朽的神和他絕對的統治權

-霍布斯的假設:人性是惡的,在自然狀態下,是抗爭狀態。所以訂了一個契約,放棄自我決定的自由,交付一個主權機構,國家產生,稱為civitas,就是巨靈。透過國家每個成員交給他的權力,它可以強迫人和平相處。這巨靈右手握劍,伸展向敵國,看見戰爭、武器等等;左手握主教的權杖,杖下看見宗教會議、宗教裁判等等。巨靈國度探討屬世和屬靈世界之不可分割,其信條是:耶穌是基督。

-從神學角度:

*那是墮落之後的景象,是歐洲人與自然分離的圖像。

*而將自我權力交付一位按自我意識執政的統治者,這種政治意識是封閉虛構的。巨靈限制了人的獸性卻反而成為巨獸。

*巨靈以和平之君出現,但其實正相反

*路德反對國王權力:第六十五條:「人民有革命的權利和義務來反抗那助長是性性暴政的主子,為了永恆救恩的緣故,這是一件騷亂而非叛國舉動……危險過去之後,自然法是最高原則」。 

4. 契約和巨靈的比較

巨靈:預設負面人觀,使權威和統治權合法化

契約:預設正面人觀,使對權力的批判神學和對權力控制的民主制度合法化 

5. 史密特對巨靈之讚賞與妖魔化

史密特認為巨靈涉及兩方面:屬靈與政治權力的區分,和私人信仰自由。他認為\巨靈的信仰漏洞在於區別外在信仰告白和內在信仰,區別公開性宗教對國家忠誠,和私人信仰自由。巨靈僅管轄外在公眾領域,其靈魂被抽離。

Moltmann不以為然:霍布斯從猶太基督角度,將現代世界巨靈世俗化,正是其聰明之處。這在希特勒屠殺猶太人事件中看出。基督教危機顯露無疑:極少人起來反抗國家社會主義的巨靈。原因:人民認為宗教是私人事務,與政治無關,向內心畏縮,無視外在暴行。當時極少數的反抗也僅是為了教會自身的自由,而非人民。霍布斯的區分使宗教和良心侷限在內心和教會當中,對其他領域漠不關心。所以,Moltmann認為,區別內再信仰與公眾領域不能鎖住巨靈,反而必須由內向外,從信仰通向政治實踐。 

6. 嶄新的政治神學與民主

嶄新的政治神學是去除政治宗教和人民宗教的區別,當國家意識形態以追求統一之名犧牲自由時,應加批判。霍布斯的代議與委任總有異化危險,他主張直接民主,認為社會生活契約化,政治生活盟約化,才能達到多樣化的統一。Unity in diversity

 

Part II                   

第四章:認識他者與異者間的契合

(The knowing of the Other and the community of the different)

認識論epistmology
契合community

1. 同類與異類的問題(like and unlike)

傳統的符應式(principle of correspondence)認識論原則:「同類僅為同類所知」,契合原則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類比式思考

Moltmann主張以對立原則(principle of opposite)來認識:「他者只有透過他者來認識」,契合原則是:「接納他者造成多樣化社會」→辯證式思考

 

2. 認識論中的符應性導致同類和齊頭式的社會

人:畫地自限,封閉社群→例:美洲地理發現、宣教士:摧毀陌生文化將他人成像自己一樣。統一文化、宗教、語言。

自然:宰制,據為己有→侵略理性(科技發展、地球資源最大化利用)

上帝:人神區隔,只有上帝才懂上帝,那麼,對上帝也一無所知,與我們毫無瓜葛


3. 對他者的認識導致多樣性的契合(community in diversity)

從辯證方式認識:認識和痛楚關聯:他者→陌生→痛楚→改變自己→認識→契合(合一)。這是參與式思考。舊約認識=合一

設身處地、開放社會,可以與敵人共存

自然將自然當作主體而非客體,尊重自然的本性,以他本來的樣自去認識他。母親大地。

上帝:上帝只能在祂的他者領域中顯現,上帝是絕對的祂者,人只有將自己當作人而不是上帝時才能認識祂。認識上帝意味著忍受上帝,先透過痛楚,感受到上帝完全不同。上帝隱藏在十架與痛楚中。

 

4. 認識的根源在驚奇中

認識的根源不僅是主觀,也是客觀的。

在驚奇中,事物被感知。一旦熟悉變成習慣,驚奇不再。我們必須一次又一次回溯這驚奇,任何概念、理論都是如此。

驚奇發生是被動的(gifted),事物向我們顯現,而非主動製造。這驚奇是我們與他人、自然、上帝認識的根源。 

三個重點    

A. 三一神學(esp.經世的三一economic Trinity)為核心à兩個面向:十架神學(上帝國神學)+希望神學(終末論)

B. 基督教神學必然是批判的神學

C.啟示是以應許的方式出現,啟示必定有被啟示的對象,這對象是上帝的他者(the other of God),即受造世界。上帝以他者(the Other)的面貌出現,向世界啟示祂自己。這啟示在世界的歷史(包括自然界)中進行。因此保存了上帝之他性(otherness),也保存了世界之他性。上帝既超越又臨在這個世界中。

現代世界Deism最大的問題在於上帝的超越性在過度的強化之下反而被取消,上帝完全臨在世界之中,上帝=自然(律),這是世俗化的開端。

From 希望to 十架

From to 阿多諾+霍克海默

布洛赫

阿多諾+霍克海默

希望神學

十架神學

No more 權威與傳統,而是革新與創造
上帝國之實現(真實臨在)是關鍵
個人之救贖取決於集體命運,解放受壓迫者,實現上帝國
在基督復活事件中得到盼望和應許

阿多諾:啟蒙的辯證
霍克海默:批判理論
對啟蒙提出質疑:為什麼人類一直追求人本真相卻不斷失敗,甚至墮落到野蠻的情況呢?他們回答:因為在神話裡已有啟蒙,而啟蒙中也有神話成分,最終也變成神話。

啟蒙運動的典型如希臘神話奧狄賽的故事:為追求進步和自由的理想而離開家鄉,彷彿出埃及一般,到處流浪。啟蒙使科學和理性所產生了一種「偽清晰性」,落入理性的詭計。理性要照自己所定的規則肯定自己,也唯有如此,理性才有用,因此變成工具理性,淪為機械化產品。在這種「偽清晰性」的文化工業中,人迷路了,陷入一種新的神話世界中,故事中隱藏一種合理化理論,說服人相信,並且代替人安排人與世界的關係。

阿多諾主張:要脫離這偽啟蒙必須邁向「否定的辯證」道路,在批判中才能真正啟蒙。因為絕對者和現實不能等同,任何的正面觀念都將落入同一性思想中(identity thinking),唯有在絕對的美學中顯露希望。霍克海默認為世界不是絕望的,在否定神學中尋找希望。

Moltmann受此影響提出十架神學,他說:如果不體會否定的痛苦,基督品質的希望不可能切合實際和具解放性,因此,十架神學是對希望神學的深化。十架是一個記號(sign),記號可以刺激思考,並改變思考。至於如何實現呢?open to the public in the reality of human life. God is a God for a secular society. 

  

莫特曼神學著作分期/神學轉折

 

時代背景/影響因素/個人生平

出版書籍

 

1943入伍,戰爭中,提問:「上帝,你在哪裡?為何我得以存活?」1945二月被俘致比利時,同年九月轉蘇格蘭戰俘營,讀詩篇139和馬可福音耶穌死前呼喊à被棄的呼喊。1946讀神學,1952博士學位 -奧斯維辛之後 

 

六○年代

1960讀布洛赫(E. Bloch)的盼望的原理一書 

-希望神學(1962德文, 1965英文)

七○年代

阿多諾(T. Adorno)&霍克海默(M. Horkheimer)à啟蒙的辯證與批判理論-拉美解放神學

-被釘十架的上帝(1972德文, 1974英文, 1994中文)

-The Church in the Power of the Spirit
 (1975
德文, 1977英文)

 

八○年代

1984首次來台
-車諾比之後
-人權宣言

-The Trinity and the Kingdom of God
 (1980
德文, 1981英文)
-
政治神學與政治倫理---論人性尊嚴
(1984德文, 1984英文
)
-God in Creation (1985
德文, 1985英文, 1999中文)
-The Way of Jesus Christ (1989
德文, 1990英文)
-Creating a Just Future (1989
德文,1989英文, 1992中文,書名à公義創建未來) 

九○年代

1992 二次來台

1994退休

The Spirit of Life(1991德文,1991英文)
History and the Triune God (1991德文  1994英文)
-當代基督
(1994德文,1994英文,1998中文)
The Coming of God (1995德文,1996英文)

-現代世界大計劃中的上帝 (1997德文,1999英文God for a Secular Society: the public Relevance of Theology與中文:俗世中的上帝)
1997   The source of life: the Holy Spirit and the theology of life     
 

21世紀 

提問:神學是什麼?
“Theology was, and still is, an adventure of ideas. It is an open, inviting path...The road emerged only as I walked it…My whole concern has been, and still is, to stimulate other people to discover theology for themselves- to have their own theological ideas and to set out along their own path.” “ Theology comes into being wherever men and women come to the knowledge of God and, in the praxis of their lives, their happiness and their suffering, perceive god’s presence with all their senses. It is to this that systematic theology should, last and first, make its contribution.”

2000 Experiences in Theology : Ways and Forms of Christian Theology (2000德文+英文)

 

 

 

 

 


[1] D. Tracy提出神學的對象有三個社群

基礎神學(理性):學術界

系統神學(信仰): 教會

實踐神學(實踐):公眾社會

他主張基督教神學應是公眾神學,必須向其所關聯的公眾空間來解說。神學一方面繼續可以是信仰群體的認信,另一方面又成為文化(特別是西方文)與社會所處理的公眾議題。西方文化在有關現代性與後現代性的爭辯中引發一場危機,一切傳統都經歷前所未有的質疑。真理是意義,意義需詮釋而來,詮釋是多元的,又含混的。詮釋學在這樣的情境中益顯重要。而宗教是人類歷史中最普遍和爭議的現象,宗教的最好形式是一種抗爭力量,而正是這抗爭精神,我們才真正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