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碩士科(Master of Theology)簡介

 
 

宗旨

一、神學碩士科招收的對象是已具有道碩學位的傳道人。
二、本課程的設計是協助牧者、宣教士、教師強化其解經技巧、研究能力同時尋求未來進修呼召的進深   神學課程。

主修組別

神學碩士科分為:舊約組、新約組及神學歷史組。

報考資格

一、蒙恩得救之基督徒,在生活與教會事奉上有美好見證者。
二、清楚奉神差遣,獻身一生專心全職事奉主者。
三、學歷:

  1. 本院認可之神學院道學碩士科畢業。
  2. 或先獲得神學學士後,於本院聖經碩士科畢業。
  3. 畢業總平均成績達到85分(B)以上。
  4. 一律須曾修過一年希臘文。
  5. 報考舊約主修者須修畢一年希伯來文。
  6. 報考新約主修者需修過一年希伯來文(可於入學第一年補修完成)。

四、事奉:

  1. 道學碩士科畢業後,至少事奉兩年以上。
  2. 本院道學碩士科畢業生亦可於應屆畢業時申請直接報考。(招生委員會將針對報考者資料,詳加考量教會推薦及事奉成熟度,經整體評估通過後,始准予參加考試。)
  3. 本院聖經碩士科畢業生報考者,必須於神學學士科畢業後,事奉五年或以上,表現優異者,或於本院聖經碩士科畢業後,事奉五年或以上,表現優異者。(須經招生委員會在學歷與事奉整體評估認可後,始准予參加考試。)

五.、明確的研究方向:【註:報名時須提交兩份報告】

  1. 學術研究報告(主題與內容須符合報考之組別,字數約5000-8000字)。
  2. 入學後之研究計劃。需詳列研究主題、意義及方法等相關議題。

報名手續

一、推薦書三份:一份「師長推薦書」,需由道學碩士科師長填寫;兩份「事工推薦書」,一份需由其事奉之監督人寫,另一份需由長執會或同工團寫。推薦書需用本院提供之表格填寫,並由推薦人直接寄交本院「神學碩士科招生委員會」。

二、須繳交兩份報告:【註:上兩份報告,每份字數要求(約5000-8000字).列為入學資料的審核。】

  1. 學術研究報告 (依報考之組別,繳交相關的報告)。
  2. 未來入學後之研究計劃。

三、填寫報名表格,包括「得救及差遣見證書」一份(1000字左右,本院道學碩士畢業者可免填寫此見證書),和「進修神學碩士科之原因」見證書一份。

四、檢具以下項目﹕

  1. 道學碩士之完整學業成績單及畢業證書影印本各一份。
  2. 申請入學亦申請住校者,體格檢查表乙份,包括X光透視VDRL之驗血報告。(申請住宿者限全修生)
  3. 最近(半年之內)二吋之半身脫帽照片三張。
  4. 報名費:(1)國內考生新台幣1,700元整,海外考生美金130元(台幣3600元),一併繳交本院「招生委員會」審核。(國內可用郵政00163740帳號劃撥本院)(2)本院應屆畢業生報考,可免考「心理衛生問卷」。新台幣1,200元整。

五、申請道碩學分轉入神碩:

  1. 需為道碩90學分之外、聖碩60學分以外的超修學分,且成績在85分以上。
  2. 為六年之內所修學分,至多轉3學分。
  3. 限本院「神碩與道碩合開」之課程。
  4. 需於報考神碩科時提出轉學分之申請,並經招生委員會審核通過。
  5. 需補繳交道碩與神碩學分費之差額。

六、非本院神碩科之學生申請轉入學分:

  1. 至多可轉需修課學分的三分之一(不含1學分學術研討會、6學分論文),即6學分。且需為報考組別之課程、成績需為85分或以上,使得轉入。
  2. 申請轉入之學分,不得抵主修課程學分。亦即另外三分之二學分需為主修組別課程。
  3. 若在其他學院已得相同學位之學分,不得申請轉入。

七、所有表格、證件、附件及推薦書須於招生行事曆規定之報名截止日期前全部送抵本院。經「招生委員會」審核後,通知獲准者參加考試之時間與地點。

考試內容

一、筆試:

  1. 國文:測驗閱讀理解和作文寫作表達能力(華人神學院畢業者免試)。
  2. 神學英文:主要測驗閱讀英文神學書籍能力(英語神學院畢業者免試)。(三年內曾獲托福考試「網路測驗70分」、「電腦化測驗195分」、「紙筆測驗525分」或者全民英檢通過中高級測驗以上者,可憑證明文件免試「神學英文」。)
  3. 心理衛生問卷(本院應屆畢業生免試)

二、口試:約35分鐘左右之面談。報考新約組者,請攜帶希臘文聖經;報考舊約組者,請攜帶希伯來文聖經。

修業學分、修業年限、畢業資格

一、須修滿25學分,包含:【註:可選擇加修兩門與主修學系有關之課程,並撰寫2份(15,000字以上)報告取代論文寫作。】

  1. 18學分:6門課程,每門3學分,必須包含4門主修課程。
  2. 1學分:必修學術研討(經由指導老師與科主任同意,學生須先參加一場校外學術研討會,然後在校內發表一篇論文或專文)
  3. 6學分:論文寫作(含附註及書目在內,需在100至130頁之間)。
  4. 學科成績:80分或以上者修得學分,未達80分為不及格。不及格成績在70分以上者得予補考一次,補考成績超過80分則以80分計算,未達80分者,其成績單所記錄的仍為原不及格之分數。 

二、修業年限:
可選擇以全修兩年,或選修六年方式修讀。總修業年限六年(含休學、保留學籍等),不論任何原因,不得申請寬限。【註:全修生申請住校,以兩年為限】

三、畢業資格:

  1. 需修完19學分,即18學分授課課程及1學分學術研討(seminar)之後,始得申請總考。通過主修科目的總考筆試(成績須在85分或以上),始得申請論文。
  2. 總學分達25學分,且總平均至少達到85分(自校本部轉入之學分成績不得算入總平均內)。
  3. 必須通過論文書面審核與論文口試(6學分),或加修2 門課及2份報告(每份15,000字以上),需經主修學系指導老師及本科主任審核通過後,始取得畢業資格。

2008學年—2010下學期開課內容

 

課程名稱

 

課程名稱

舊約組

古代近東的法路

神學/歷史

當代神學議題

舊約彌賽亞預言

科學性神學

舊約神學

十架神學與靈修

希伯來文解經

馬丁路德神學

希伯來文讀經

靈修神學

新約組

希臘文解經

靈恩神學與歷史探討

希臘文讀經

田立克神學

使徒行傳

語言課程

進階希伯來文文法

路加福音

中級希臘文文法(一)

教牧書信

中級希臘文文法(二)

希伯來書

共同必修

學術研討

啟示錄

論文(或兩份大報告)

新約引用舊約

 

耶穌與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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