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
一、神學碩士科招收的對象是已具有道碩學位的傳道人。
二、本課程的設計是協助牧者、宣教士、教師強化其解經技巧、研究能力同時尋求未來進修呼召的進深 神學課程。
主修組別
神學碩士科分為:舊約組、新約組及神學歷史組。
報考資格
一、蒙恩得救之基督徒,在生活與教會事奉上有美好見證者。
二、清楚奉神差遣,獻身一生專心全職事奉主者。
三、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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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院認可之神學院道學碩士科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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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或先獲得神學學士後,於本院聖經碩士科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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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畢業總平均成績達到85分(B)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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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律須曾修過一年希臘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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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報考舊約主修者須修畢一年希伯來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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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報考新約主修者需修過一年希伯來文(可於入學第一年補修完成)。 |
四、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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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道學碩士科畢業後,至少事奉兩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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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院道學碩士科畢業生亦可於應屆畢業時申請直接報考。(招生委員會將針對報考者資料,詳加考量教會推薦及事奉成熟度,經整體評估通過後,始准予參加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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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院聖經碩士科畢業生報考者,必須於神學學士科畢業後,事奉五年或以上,表現優異者,或於本院聖經碩士科畢業後,事奉五年或以上,表現優異者。(須經招生委員會在學歷與事奉整體評估認可後,始准予參加考試。) |
五.、明確的研究方向:【註:報名時須提交兩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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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學術研究報告(主題與內容須符合報考之組別,字數約5000-8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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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入學後之研究計劃。需詳列研究主題、意義及方法等相關議題。 |
報名手續
一、推薦書三份:一份「師長推薦書」,需由道學碩士科師長填寫;兩份「事工推薦書」,一份需由其事奉之監督人寫,另一份需由長執會或同工團寫。推薦書需用本院提供之表格填寫,並由推薦人直接寄交本院「神學碩士科招生委員會」。
二、須繳交兩份報告:【註:上兩份報告,每份字數要求(約5000-8000字).列為入學資料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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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學術研究報告 (依報考之組別,繳交相關的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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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來入學後之研究計劃。 |
三、填寫報名表格,包括「得救及差遣見證書」一份(1000字左右,本院道學碩士畢業者可免填寫此見證書),和「進修神學碩士科之原因」見證書一份。
四、檢具以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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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道學碩士之完整學業成績單及畢業證書影印本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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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請入學亦申請住校者,體格檢查表乙份,包括X光透視VDRL之驗血報告。(申請住宿者限全修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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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近(半年之內)二吋之半身脫帽照片三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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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報名費:(1)國內考生新台幣1,700元整,海外考生美金130元(台幣3600元),一併繳交本院「招生委員會」審核。(國內可用郵政00163740帳號劃撥本院)(2)本院應屆畢業生報考,可免考「心理衛生問卷」。新台幣1,200元整。 |
五、申請道碩學分轉入神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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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需為道碩90學分之外、聖碩60學分以外的超修學分,且成績在85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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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為六年之內所修學分,至多轉3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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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限本院「神碩與道碩合開」之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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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需於報考神碩科時提出轉學分之申請,並經招生委員會審核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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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需補繳交道碩與神碩學分費之差額。 |
六、非本院神碩科之學生申請轉入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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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至多可轉需修課學分的三分之一(不含1學分學術研討會、6學分論文),即6學分。且需為報考組別之課程、成績需為85分或以上,使得轉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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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請轉入之學分,不得抵主修課程學分。亦即另外三分之二學分需為主修組別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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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若在其他學院已得相同學位之學分,不得申請轉入。 |
七、所有表格、證件、附件及推薦書須於招生行事曆規定之報名截止日期前全部送抵本院。經「招生委員會」審核後,通知獲准者參加考試之時間與地點。
考試內容
一、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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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國文:測驗閱讀理解和作文寫作表達能力(華人神學院畢業者免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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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神學英文:主要測驗閱讀英文神學書籍能力(英語神學院畢業者免試)。(三年內曾獲托福考試「網路測驗70分」、「電腦化測驗195分」、「紙筆測驗525分」或者全民英檢通過中高級測驗以上者,可憑證明文件免試「神學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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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理衛生問卷(本院應屆畢業生免試) |
二、口試:約35分鐘左右之面談。報考新約組者,請攜帶希臘文聖經;報考舊約組者,請攜帶希伯來文聖經。
修業學分、修業年限、畢業資格
一、須修滿25學分,包含:【註:可選擇加修兩門與主修學系有關之課程,並撰寫2份(15,000字以上)報告取代論文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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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8學分:6門課程,每門3學分,必須包含4門主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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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學分:必修學術研討(經由指導老師與科主任同意,學生須先參加一場校外學術研討會,然後在校內發表一篇論文或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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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學分:論文寫作(含附註及書目在內,需在100至130頁之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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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學科成績:80分或以上者修得學分,未達80分為不及格。不及格成績在70分以上者得予補考一次,補考成績超過80分則以80分計算,未達80分者,其成績單所記錄的仍為原不及格之分數。 |
二、修業年限:
可選擇以全修兩年,或選修六年方式修讀。總修業年限六年(含休學、保留學籍等),不論任何原因,不得申請寬限。【註:全修生申請住校,以兩年為限】
三、畢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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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需修完19學分,即18學分授課課程及1學分學術研討(seminar)之後,始得申請總考。通過主修科目的總考筆試(成績須在85分或以上),始得申請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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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總學分達25學分,且總平均至少達到85分(自校本部轉入之學分成績不得算入總平均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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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必須通過論文書面審核與論文口試(6學分),或加修2 門課及2份報告(每份15,000字以上),需經主修學系指導老師及本科主任審核通過後,始取得畢業資格。 |
2008學年—2010下學期開課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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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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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舊約組 |
古代近東的法路 |
神學/歷史 |
當代神學議題 |
舊約彌賽亞預言 |
科學性神學 |
舊約神學 |
十架神學與靈修 |
希伯來文解經 |
馬丁路德神學 |
希伯來文讀經 |
靈修神學 |
新約組 |
希臘文解經 |
靈恩神學與歷史探討 |
希臘文讀經 |
田立克神學 |
使徒行傳 |
語言課程 |
進階希伯來文文法 |
路加福音 |
中級希臘文文法(一) |
教牧書信 |
中級希臘文文法(二) |
希伯來書 |
共同必修 |
學術研討 |
啟示錄 |
論文(或兩份大報告) |
新約引用舊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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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與神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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