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牧博士科

■ 學制介紹
 
宗旨
為全職牧者提供一進深、成長的學位,藉著釋經講道、教牧領導管理、諮商輔導、教會牧養等領域的課程,提升其專業的知識與能力,擴展其事奉的視野與範圍。
 
事奉團隊
吳獻章:本科主任委員/ 三一神學院哲學博士(舊約)/ 本院研發處處長
陳志宏:本科委員/ 中華福音神學院教牧博士/ 本院副院長
錢玉芬:本科委員/ 國立政治大學新聞學系博士/ 台灣神學院基督教關顧與協談碩士組主任
何有義:本科委員/ 中華福音神學院教牧博士/ 板城貴格會牧師
張宗培:本科委員/戈登‧康威爾神學院教牧博士/本院校牧
柴子高:本科委員/ 美國路德神學院哲學博士/本院高雄分校主任及實踐神學副教授
凃偉文:本科委員/ 杜肯大學修辭學博士/本院講道學助理教授
黃曉芬: 本科教務秘書
 
策略
一、 提供深度和廣度兼具的專業課程。授課老師均為在專業領域和事奉上有傑出表現、或特殊貢獻,為眾教會所肯定的牧者或學者,透過團隊教學的方式完成學理與經驗的傳授。
二、 藉著課前、中、後的師生交流,建立強而有力的屬靈關係,在學程期間彼此學習激勵,在事奉領域相互支援。
三、 課程內容的設計兼顧理論、應用、實踐;畢業論文原則上是一項實用性的研究,期使學生在撰寫論文的過程中,教會也得到直接、實質且長遠的益處。
四、 為使學員有更寬廣的國際觀和國度觀,本科將策略性地將課程延伸到台灣其他地區及海外,學員可依研究方向,選擇國內外有特色、成長的教會觀摩之。院方也將與神學立場一致、事奉理念相近的眾教會(派)、機構、神學院合作,讓課程和資源互通共享。
五、 學員每年選讀二至四門課,預計五至七年內可修讀全部課程並完成畢業論文。
六、 本科全年受理入學申請,並於寒、暑期推出密集課程,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或上網(http://www.ces.org.tw)查看課程資料(886-3-2737477 分機:1364 黃曉芬姐妹)。
 
先修
為使牧長們更多了解(體驗)本科的教學與課程,成為本科正式生之前,先修2門課(可取得正式學分)。
 
入學資格



1. 經本院認可之道碩畢業3年或聖碩、研碩等畢業 5年以上之在職事奉者,且道碩、聖碩、研碩,總平均達85分以上者。 (註1:聖碩、研碩畢業者應加修至少16學分且8學分以上為聖經、神學或解經講 道,實際應加修之學分數依口試委員於口試時決議。 (註2: 讀道碩或聖碩、研碩之前已全職事奉者,則可憑教會或機構所開立之「在 職證明書」所列事奉年數,二年抵一年計算。)
2. 具ATA(Asia Theological Association)、ATS(The Association of Theological Schools)、東南亞神學協會等系統之神學院2年以上碩士畢業者,憑畢業證書即可申請先修。
3. 非[2]中所列的神學院系統,則需附上大學學歷證明、並經委員會審核通過,始得給予先修資格。



1. 就讀本科時,應具受薪之全時間在職事奉的身份,若因特殊原因,如正值安息年或 正在轉換服事工場,得提出申請,由本科主任按個別情況處理。
2. 提具工作單位負責同工之優良推薦。
 
報名手續
一、 申請成為正式生之前,先申請先修生身份選讀2門課程(上網填具報名資料)。成為正式生後,2門課的成績可歸入正式學分。
二、 入學申請檢具以下項目文件:
1. 個人蒙召全職事奉見證(約1,000字,本院畢業生可免)。
  2. 進修教牧博士科之原因見證書一份(約500字)。
  3. 未來研究方向計劃書(不限字數)。
  4. 推薦書三份:一份「師長推薦書」,限道學碩士科師長推薦;兩份「事工推薦書」分別由同教會(機構)的兩位主要同工填寫,其中一份必須是教牧同工。
  5. 事奉見證書:凡報考者必須提出碩士科畢業後,所有事奉年日學習的詳細見證書乙份(包括靈命的成長、事奉的學習、事奉成功與失敗的省思、個人長處與短處的自我學習,或更換事奉單位的原因等)。
  6. 學士及碩士之完整學業成績單及畢業證書影印本各一份。
  7. 中文講章三篇。
  8. 配偶對考生修讀教牧博士科同意書一份(本院備有制式表格)。
  9. 教會長執會或機構同工對考生修讀教牧博士科同意書一份(本院備有制式表格)。
  10. 最近(半年之內)二吋之半身脫帽照片二張。
  11. 報名費NT 2,200元整,一併繳交本院「教牧博士科」審核。所有表格、證件、附件及推薦書請寄交本院「教牧博士科」收,文件審核通過後,將個別安排筆試與口試時間。
 
考試科目
一、筆試科目包括 1.中文:作文,測驗寫作表達能力(華人神學院道學碩士科畢業者免)。
2.英文:主要測驗閱讀英文神學書籍能力(本院畢業生免)。
二、口試 面談約30分鐘左右。
 
課程及論文
一、 教牧博士科之學生須修滿48學分,其中40學分為授課課程(十門課), 8學分為論文。
二、 授課課程要求:
1.每一授課課程(4學分)實際上課(講解及研討)時數為30小時,原則上集中四至五天內密集制完成。
2.每一授課課程開課前四至六個月,按課程要求完成指定閱讀書目並寫報告,於上課第一天繳交;並於上完課後四個月內繳交課後報告。 (註:每門課的課前指定閱讀約為1400-1500頁)
三、 從其他神學院轉入之學分數,最多不得超過12學分。且申請轉入之前需先檢附該課程、師資簡介資料寄交本科委員會審核。
四、 論文提案:修完5-6門課後(含必修「社會科學方法論」),可先與科委員討論論文的方向並確定指導老師;提交由指導老師通過之論文提案(約二十頁)給委員會,經通過後即可進行論文寫作。(註:提案的內容應包含:題目、文獻資料、論文的目的、研究的範圍、研究的方法等)
五、 論文口試之前需完成「總評估」作業。
六、 論文(Final Project):含2學分之「提案」,和6學分的「論文」共8學分,內容應達100至150頁 (不含參考書目) 之基本要求,內容應重品質而非數量(參「教牧博士研究計劃的定位與基本要求」。
                                              (2014.07.24版)
 
 
相關訊息請洽教牧博士科秘書:黃曉芬姊妹 電話:886-3-2737477 轉分機 1364  教牧博士科E-mail:dmin@ces.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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